安康新网讯(记者 杨迁伟)近日,我市新出台限价商品房管理规定,允许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申购限价商品住房。
规定明确,凡在安康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非城镇居民及户籍不在中心城市的外来务工、经商、个体从业者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满二年以上、且2014年度人均年收入在24835元以下或人均月收入207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3㎡或无住房、未享受过其它类型保障性住房的困难家庭,均可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据介绍,购买限价房申请人需提供《安康中心城市限价商品房住房申请表》;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及婚姻证明;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经商、个体从业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住房情况证明以及其它需提供的材料,可在其居住的辖区汉滨区新城办、老城办、江北办、建民办、吉河镇、关庙镇、张滩镇办理申请手续。
据悉,限价商品房源将在在市、区两级建设的限价房小区中统筹安排,采取公开摇号等方式进行销售,房价以政府确定的各小区价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