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安交管部门的前沿重要窗口单位———车辆管理所,最常“打交道”的就是生存于各类业务空隙,找制度管理漏洞赚取利益的“黄牛”--非法中介。他们利用办事群众对所需办理的车驾管业务不熟的特点,对其进行“欺瞒骗诈”,从中获取非法利益,让群众蒙受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然而如何在工作当中能如何与非法中介“斗智斗勇”,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谈治理非法中介的几点建议和思考。
一、“非法中介”的成因
(一)部分民警和工作人员无法抵制利益诱惑,从而成为非法中介获取利益的“帮手”。部分民警和工作人员在长久的工作当中不再满足于日常收入,而是将眼光放在了对非法中介抵制稍加放松、工作稍微放水即可获得部分利益上,而这种相互利用的关系便成为了非法中介生存的根源和土壤。
(二)车驾管业务种类繁多,群众对所办业务不熟悉,让非法中介有“可乘之机”。很多群众到车管所办业务第一感觉就是“麻烦、不懂”,带的手续不全,三两次下来,就认为还不如花点钱一次性把事情办完来的便利,长此以往,车管所周围就会聚集一批等待时机拉拢群众帮忙办业务的“黄牛”。
(三)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去有力打击“非法中介”,也无法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由于目前法律、制度、法规的缺失,仍然使“非法中介”有机可乘、有缝隙可钻,群众办业务的需求、民警工作人员无法抵御诱惑和非法中介看中的国家制度的漏洞成为相互之间的依托,致使打击力度不够,屡禁不止,屡打不绝。
二、“非法中介”存在的危害
(一)直接损害群众利益。“非法中介”大多是抓住了办事群众对车驾管业务种类多群众不熟悉或者想选“吉祥号”之类的特点,对办事群众采取欺诈蒙骗手段,谎称“内部有熟人,有特殊关系好办事”等来骗取群众信任,从而在帮办业务之后获取非法利益,少则几十上百元,多则几千上万元,给群众造成经济损失,直接损害了群众利益。
(二)间接损害了公安交管部门的形象。非法中介非法获取群众利益,扰乱车管所正常的办公秩序,间接损害了车管所的声誉和形象,危害了警民关系及公安机关的公信力与亲和力,也损害了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社会治安和稳定和谐。
三、车管所整治“非法中介”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受理窗口服务规范。进一步严格业务代办手续,严禁保险公司、汽修厂人员代办业务,对于单位车辆,要严格查看受托人的工作证;对于个人办理委托的,委托人本人要到场签名,对于委托书上委托人签名和受托人签名字迹明显一样的,一律不予办理,并讲清原因,避免引起矛盾。
(二)为群众开展免费复印业务。针对车管所外各门头多复印、乱收费等现象,同时群众也普遍反映到外面复印不方便的实际,车管所在应设立一处免费复印点由专门的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免费复印业务,避免群众来回跑腿,同时也避免了群众因跑外复印造成被讹或被骗的可能性。
(三)设立业务公开栏,加强社会监督。车管所严格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在车管所各服务大厅全面公开机动车办牌办证业务流程、选号方法、收费标准和现行发放的全部机动车号段信息,同时制作“远离非法中介”宣传图片和展板,张贴、放置在业务大厅,全面公开举报奖励金额和投诉电话、投诉互联网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治理“非法中介”的对策
(一)加强民警和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和约束,铲除非法中介的生存土壤。一是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加强全体民警和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要求民警和工作人员要踏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严格落实“三严三实”,拒绝“四风”诱惑,从思想和行动上切实把好关,能够做到“放下情面、坚持原则、经住诱惑”。二是做好单位监督,运用科技力量加强监管。切实运用起所内的所有监控设备,对各个办理环节和流程进行技术监管。从技术上完善对各项业务流程的监管,实时发现违规操作,杜绝和防范各项业务流程的漏洞。三是完善制度,制定纪律措施,从严治警。对在办理各项车管业务中为“非法中介”提供便利,违规违法办事,损害群众利益的民警和工作人员,一定要采取严厉处罚措施,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察看等处分,工作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清退,坚决将非法勾结的苗头扼杀在摇篮当中。四是建立健全内部考核制度,提供升职加薪空间。可以参照部分企事业单位的模式对单位制度进行调整和创新,建立起完善的单位内部考核制度,对于工作年限长和工作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制定起完善的考核制度,实现对工作队伍的精细化管理。权益有了制度做保障,工作起来才有底气,不会动辄为蝇头小利折腰,也能让工作人员积极投身到车驾管工作当中。
(二)建立起方便群众的多样化平台,切实实现“为民服务”车管所。一是实行免费导办服务。车管所在业务大厅设立咨询台,指导办事群众办理各类业务,由专门导办人员对群众进行业务解答,帮助指导群众填写各类业务申请表,讲解办理业务所需资料及整个业务的办理流程,让群众从进门就感受到车管所的合理引导,提供真正意义的精细化导办。二是在车管所大厅引进车管业务自助服务系统和车辆驾驶人违法处理自助服务系统。由工作人员指导群众自助办理各类车管业务和违法处理业务。三是深入推进“流动车管所”上门服务,“实现家门口的车管所”。将每周“流动车管所”下乡固定成为一种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按实际需求深入到各个乡镇和农村,并提前向下乡所属镇办告知,方便为群众办理各类审换证、年审等车驾管业务。
(三)多渠道多角度深入展开宣传。一是利用新兴媒体(微信、微博、电台等)和深入企业、学习、乡镇、农村向广大群众普及车管业务知识和办事流程。让群众知晓车管业务办理知识及获取办理车管业务知识的途径。二是加强车管所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便民新举措的广泛宣传,让群众知晓车管所近期提供了推出了哪些便民举措,需要的业务手续是什么,在哪里可以办,怎么办等等。三是向广大群众宣传接触“非法中介”的危害性,让群众了解“非法中介”的本质,避免群众上当受骗,同时设立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欢迎群众提供“非法中介”违规办事证据和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