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郭达彦)美丽乡村建设是我们党和国家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发展稳定的一项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随着改革开放和党在农村各项惠民利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农业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农村村容村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但是,由于农村农民居住分散,山水田林路等公共资源利用率不高,优势教育、卫生、文化资源配置不足不均,农民的思想观念陈旧落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消费水平与城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我市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在市政府的指导下,各县区创建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声势、有特色,可谓千帆竞发、亮点纷呈,已经呈现出良好的创建氛围和创建效果。但是,各地在具体创建活动开展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又急需引起重视的问题。
一是等待观望思想。一些地方在美丽乡村创建上始终盯住中、省、市的项目安排多少、资金给多少,多给多干,少给少干,不给不干。二是规划起点不高,编制的规划年限短、线条粗、不具体。有的镇村按十年编制规划,更有按五年编制规划的;有的地方规划目标不明晰,措施不具体。三是“三重三轻”现象严重(重形象轻内涵、重建设轻管理、重眼前轻长远)。有的地方只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的改善,而忽视了日常维护管理的机制制度创新,忽视了基础设施的作用更大发挥,忽视了主导产业培育和农民技能素质提升的长远思考。四是群众发动不充分,主体参与意识氛围不浓。在美丽乡村创建活动中,农民群众应该是创建活动主体。充分调动和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广泛发动群众,让群众参与规划编制,宣传教育群众强化主人翁认识,积极主动参与建设。五是领导重视不够,合力尚未形成。有的地方还没有把美丽乡村建设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没有突出重点狠抓项目整合,特别是部门建设合力没有形成。
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要取得美丽乡村创建的示范效应,必须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一是强化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特别是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要高标准高起点精心编制和审定建设规划,依据规划制定好操作性强的建设实施方案;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出征的美丽乡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创建部门工作分工责任;建立创建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创建工作项目整合、创建工作阶段工作督查和创建部门联系会议等制度,加强对创建美丽乡村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实效。二是齐抓共管,聚力投入创建。各相关部门要聚力创建美丽乡村为载体,积极争取和编列项目倾力支持;市、县美丽乡村办公室要全力协调,加大平时工作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及好做法,总结形成经验予以推广。三是注重动员,组织群众参建。美丽乡村创建既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事,更是创建地广大农民群众自己的事。县、镇党委政府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筹资投劳参与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自身居住环境治理维护,教育和引导群众提升素质,在创建工作中要当“主人”,不要当“看客”,更不能当“局外人”;注重倡导规范和加强广大群众日常行为管理,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和形成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和公益设施的道德情操。四是广泛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创建镇村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报纸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广泛宣传创建美丽乡村的重大意义、创建内容、创建主体和管理维护公约,切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扎实创建活动,真正使我们广大的农村成为充满欢乐、充满希望、令人向往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