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网讯 通讯员 刘安新 万宏伟: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管理,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结合全省公安机关“雷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采取超常措施,重拳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大队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印发了《开展机动车辆涉牌涉证、毒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做到警力、措施、组织领导落实到位。针对辖区道路交通违法特点和规律,大队将现有警力、装备向一线倾斜,科学制定和落实勤务管理制度,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警力跟着勤务走、警力跟着流量走”的原则,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重点时段、路段加强对涉牌涉证涉酒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严查、严管、严惩的高压态势。大队还与分局特警队联勤,开展查缉行动,有力的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工作中,要求全体执勤民警严管重罚涉牌涉证涉酒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十个对”,即:一是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拘留的要依法拘留,该扣留车辆的要坚决扣留,该收缴非法牌证的一律收缴,该罚款的要依法罚款,该记分的要依法记分;二是对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要责令改正;三是对牌照破损、字迹模糊不清的,要责令限期更换;四是对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记录,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责令套牌违法行为人全部依法处理;五是对驾驶非法拼装和报废车辆的,在强制报废机动车的同时,要依法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六是对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是对有盗抢、走私嫌疑的机动车,坚决移交刑侦部门查处;八是对涉酒违法行为,凡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九是对当事人有在呼气测试或者抽血检验前饮酒的以及在抽血前脱逃等阻碍执法工作的,一律以实际检测的酒精含量结果作为立案标准;十是对经立案侦查,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一律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与此同时,大队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涉牌涉证涉酒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先后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企业、学校、小区宣传机动车牌证管理的有关规定,宣讲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危害,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假牌假证,争当守法市民,并在人群密集地,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散发宣传材料、循环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提升广大群众识别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能力,形成交通安全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据统计:截止目前,大队共出动警力1760人次,警车720辆次,联合特警开展集中夜查突击整治4次,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75起,其中:未悬挂机动车号牌4起,不按规定安装号牌 1起,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3起,无证驾驶57起,饮酒驾车1起,醉酒驾车3起。 治安拘留6人,刑事拘留3人,驾驶证记满12分11人,注销有吸毒史人员驾驶证1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