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网讯 通讯员 马赛:岚皋县纪委、监察局日前出台措施规定:公民以自己真实姓名和身份对党组织、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的检举、揭发或控告,案件查实后,将得到县纪委支付的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现金奖励。
出台此奖励办法,目的是提倡实名举报,调动和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支持、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为了规范实名举报有奖制度,岚皋县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岚皋县实名举报违纪违法线索奖励办法》,对署实名举报人的责任和义务、办理机关的责任和义务、奖励范围、奖励方法等一一作了明确规定。《办法》还特别规定,对署实名举报有功人员按举报问题类别实行一案一奖励原则,对非经济类案件举报人奖励金额,应为被举报人受到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根据举报内容、查处结果和社会影响大小,给予举报人1000一5000 元的奖励金。对经济类案件举报人的奖励金额,根据查实并收缴的违纪金额,按收缴违纪金额3%-5%的比例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