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爱志)7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2016年立法计划,今年我市将制定《安康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2项地方性法规,法规草案拟在8月和10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初审。
去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正式授予我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行使地方立法权,市人大常委会顺势而为,积极筹备组建立法咨询专家库,着力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并制定出台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安康市地方立法条例》。通过媒体、网络、发布公告等形式,面向社会广泛收集到立法项目建议51条,主任会议在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安康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作为今年的立法计划,报市委批准后正式印发执行。
目前,市政府相关部门正在积极起草法规草案,这2项法规的出台,也将为我市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提供更坚实的支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