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中心血站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安康市中心血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临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选拔。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22日至1998年8月21日期间出生)。具有执业医师或医学检验技术(师)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其他条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6)其他人才项目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㈠发布招聘公告(8月9日至8月22日)
在安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安康市中心血站网站分别发布招聘公告。
㈡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8月23日至8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
2.报名要求:符合招聘岗位和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如实填写《安康市中心血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现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3.报名地点:安康市中心血站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915-3110485。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同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报名人员提供证件、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笔试、面试、考察资格。
㈢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等。笔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50 分,与血站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政知识50分。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要求:应聘人员携带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在市卫生计生局、市中心血站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本次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
㈣ 面试
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所需的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公示,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3.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公布:在市卫生计生局、市中心血站网站公布。
㈤体检
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专业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血站质量管理规范》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应聘。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㈥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组织考察范围,考察内容主要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学习情况等。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后所形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若出现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㈦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市卫生计生局、市中心血站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形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㈧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血站将按相关规定,依照《劳动合同法》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报名咨询电话:0915-3110485
附件:安康市中心血站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