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但小艳)近日,市食药监局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职能,与市扶贫开发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贫困户从事食品药品行业创业脱贫的帮扶意见》。
《意见》明确帮扶对象为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开办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店、食品销售店、零售药店。对有意愿开办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店、食品销售店、零售药店的贫困户,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基础设施、优先优惠政策。对贫困户开办零售药店的,将协调相关部门,免收药品GSP认证受理费、审核费;对在景区开办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店、食品销售店的,将协调相关部门给予门店租赁优惠政策或其他优惠政策;对有信贷需求的,可按在册的贫困户每户发放5万元贷款,期限3年,免担保、免抵押,财政全额贴息的信贷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