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胡智洵)大家都知道只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按照规定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车辆是不允许的。但在9月1日上午9时许,高新交警大队民警在花园大道现代城路段例行检查车辆时,突然发现一辆摩托车货架下方装置异常,民警上前仔细查看,确认该二轮摩托车安装警用报警器,进一步仔细检查后发现车上有一整套警报器装置。
经民警徐靖询问得知,摩托车驾驶员姓汪,今天他驾驶车辆由城区驾驶二轮摩托车沿316国道行驶,准备去高新区现代城办事。对于私自安装警报器汪某称,自己出于好奇及摆酷的心理今年7月底在安康城区一家修理铺购买安装了警报器并使用至今,并不知道私装警报器属于违法行为。民警徐靖立即现场进行批评教育,对非法安装的警报器进行拆除收缴,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汪某给予处罚,汪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也后悔不已。
然而那些车辆可以安装警用设备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十五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对于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