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记者 董良军 通讯员 乐建兵) 近日,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对省政府督查组实地督查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分解落实,并就扎实做好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信息报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据了解,为迎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省政府第八督查组于9月9日至10日来安实地督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我市迎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自查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在此期间,督查组分别召开了市政府自查情况汇报暨分类座谈会,听取了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经梳理,共征集意见建议41条。这些意见建议主要涉及“放管服”改革、房地产“去库存”、 投资环境、诚信建设、林下经济、精准扶贫、土壤治理、人才引进、招商引资、教育改革、青年创业、社区工厂、医药流通、企业融资、品牌推广、“三留守”等方方面面。目前,市政府督查室已经将这些建议按照职能职责分解到相关部门,并要求逐项认真开展整改,对于短期能整改到位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报市政府。
为了切实做好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信息报送工作,市政府专门发文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督查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高质量编报信息。大督查期间,各县区每天至少要报送2条信息,各部门每天至少报送1条信息。从即日起,各县区、各部门每天18时前要将信息报市政府督查室,由市政府督查室审核后统一报省政府督查室。各县区、各部门要围绕本次督查的重点任务和各自的职责分工,在深入扎实开展自查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特色亮点,全面梳理存在困难和问题,深入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既要抓好整改落实,又要及时、准确、高效,灵通工作信息,着力营造促发展、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同时将对各单位整改和信息报送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