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第69次主任会议决定
10月11日召开市三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
本报讯(安仁轩)9月2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9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崔光华主持会议。会议决定,10月11日召开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会期两天。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的建议议程有十二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汉江水质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市级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评议;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对畜牧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对中心城市公共交通系统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审议人事议案。
会议决定,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邀请各县区人大常委会1名领导和6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孝芳、胡凯庆、赵良亭、邹俊杰和秘书长吴少华出席会议,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