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绿色低碳“节约型机关”
——我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综述
记者 董良军 通讯员 曾瑞安 华宇
近些年来,我市各级公共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健全管理体制,完善节约制度,加强能耗统计,通过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节能新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健全能源监测网络等方式,使能耗结构大为优化,“节能减排、循环发展、低碳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取得明显成效,在2010年的基础上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8.5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07%、人均水耗下降12.24%,全面完成“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通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示范引领,助推追赶超越步伐。
强化宣传 增强节能意识
“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节能有道,节俭有德,1-5楼请您步行”、 “请随手关灯,节约用纸”、办公电脑上贴着“人离机停”、 电源开关上贴着“随手关灯” 、“你吃好了我高兴,你浪费了我伤心”、……在市政府大院内20余家公共机构的办公室、电梯间、开关旁、空调口以及机关餐厅里,随处可见一张张温馨的有关节能节约提示语,这些提示语将“节能、环保、绿色”的理念细化到日常触及的方方面面。
注重以点带面营造宣传氛围,鼓励全民参与节能。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以来,我市连续5年组织各级公共机构积极参与, 并参加了国管局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的公共机构节能培训,举办了全市公共机构节工作业务培训,开办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节能微信公众号,适时更新节能政策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先后开展了“步行上下班”、 “光盘行动,拒绝浪费”集体签名、科普宣传暨废旧塑料产品回收、节水专题讲座等活动,在公共机构办公区醒目位置张贴标语和条幅,并结合“世界水日”、“全国低碳日”、“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等重大节日,利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LED屏、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机关干部职工宣传节能和示范单位创建动态,全面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境意识,营造了“节能低碳,绿色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强化管理 提升节能水平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节电、节水、节油等为日常工作重点,完善各项制度,强化节能监管,不断加强节能技术的改造和推广,运用科技手段,狠抓节能管理,节能工作全面步入常态化轨道。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青,市长徐启方就扎实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按照中省有关要求,我市及时健全了管理机构,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前10 县区均成立了领导机构,建立了市、县区、乡镇共计618人三级公共机构节能网络体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理顺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体制机制,为顺利实现节能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省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办法》新要求,我市制定了《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考核,百分制计分,将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节能管理远程培训、节能监察、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节水型单位建设、建筑综合节能改造、购买新能源汽车、能源审计、推进绿色建筑等纳入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内容, 并采用查看财务水电票据帐、水电管理部门后台账、日常水电台账等办法核查水电总量,推动节能监督检查常态化。近5年来,全市公共机构推广节能灯5万支,国家财政补贴54万元,开展办公设备“零”待机,推广节能插座300个。在汉滨区政府机关、紫阳中学等公共机构开展了光伏发电、节水器具改造等项目试点,同时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强化督查 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良好有序的制度是规范行为的基础。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水电能耗使用限额,制定印发《安康市党政事业机关节约用电、用水规定(试行)》,限额年度人均水电标准,对办公室、走廊、公共区域、机关景观照明用电用水提出具体要求,对落实情况组织专项检查、明查暗访,并对发现问题通报曝光,促使资源节约习惯逐步养成,机关水电费用开支大幅度降低。 2015年,我市顺利完成人均综合能耗下降3.5%的目标。
健全制度是基础,落实制度是关键。我市在汉滨区政府机关等地建立能源监测点,对科教文卫等重点行业通过查证能耗原始票据开展能源审计,建立能耗数据公示制度,逐级做好季报、半年报、全年报、台账登记,对能耗实行分项、分户、分类计量。根据能耗统计分析,跟踪指导,限期整改,先后对4家单位发出了限期整改督办通报,让《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落地生根。
截至目前,紫阳、石泉县政府机关成功创建第一批国家级节约型示范单位,汉滨区、镇坪、旬阳县政府机关、紫阳中学成功创建第二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省级节水型示范单位创建以来,我市已向省公共机构节能办申报创建汉滨区水利局、市中医院等10家省级节水单位,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力助推了全市追赶超越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