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公开承诺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6〕9号)相关要求,市政府督查室对2016年重点工作公开承诺事项前三季度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6年,市政府共组织63个责任单位公开承诺了364项1012件重点工作。截至9月底,共有188件兑现承诺,占18.6%;777件进展顺利,占76.8%;47件进展缓慢,占4.6%。
二、已完成工作(共188件)
汉滨区政府承诺东坝小学、江北小学、黄沟小学投入使用,完成滨江学校操场改造、江北初中改扩建,建成3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个农村幸福院、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石堤汉江大桥、恒口月滨南大道建成通车,恒之升环保设备、博灏环保污水处理设备、优横家具、清真牛羊肉精加工、天宝公司陕南印发基地技改5个项目竣工。市体育局承诺举办区域性赛事4项、全国性比赛1次,组建体育产业发展公司。市南水北调办承诺石泉县后柳镇、中心城区江南污水处理及污水配套管网主体完工。市发改委承诺制定《综合交通枢纽和现代物流中心规划》、《分解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建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健康养老项目,协调恒口镇级小城市试点方案获得批复。市商务局承诺建设安康鸿盛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成立安康市家政服务业协会,建立便民信息服务牌,新建农贸市场2个、镇超工程2个、生鲜超市及便民菜店6个,牵头举办第二届安康富硒产品(富硒茶)博览交易会,招商引进电子商务企业2户。市国土局承诺实现市县两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运转。市规划局承诺开工建设北环线一标段工程,培育资质以上建筑企业5户、创建省级文明工地10个,中心城市市级文明工地覆盖率达80%、保障房市级文明工地覆盖率达100%,新批建人防工程2万平方米。市环保局承诺各县区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立声环境质量检测网络,完成省定淘汰黄标车任务,完成市、县、镇三级网络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市工商局承诺诚鹏机电市场开业运营、新增各类企业2000户。市政府办承诺督促县区政府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清理撤地设市以来市政府印发文件,建成市级应急视频会商系统,建立安康籍华人华侨、港澳同胞、留学生及眷属联系机制,开展《秦巴明珠·生态安康》摄影宣传展,开展驻安外籍人员、留学生和侨胞、港澳同胞座谈会。市政务服务中心承诺建立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机制。市财政局承诺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创新创业基金,筹集扶贫融资平台资本金。市公产局承诺完成公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市工信局承诺认定市级创新研发机构5户,组织安康企业、产品走出去活动。市招商局承诺组织大型特色招商推介活动。市教育局承诺宁陕、镇坪两县中职学校停止招生,实现全市中职统一招生,完成阳光学校新建综合楼、市初中3号教学楼、市二小综合楼、市第二幼儿园教学楼建设,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按时入学。市卫计局承诺制定医养结合五年规划,争取列入全国第一批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在3家市级公立医院开设老年病绿色通道。市文广局承诺搞好龙舟节系列文化活动,“藏一角”博物馆建成投用。市方志办承诺完成《汉阴县志》、《岚皋县志》复审。市住建局承诺完成卫校什字绿化提升、金州南路改造、316国道一标段改造及沿街机械市场取缔,完成自行车慢行系统一期25个站点建设、投放公共自行车500辆。市扶贫局承诺投放金融扶贫贷款5亿元。市科技局承诺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30项,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帮助旬阳县工业园区创建为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市质监局承诺美丽乡村建设规范提升为省级地方标准。市食药局承诺创建1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编委办承诺完成市级党群部门机构改革任务、印发“三定”规定,建立市级部门“两清单一运行图”,印发市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中介服务清单。市人社局承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万人。市交通局承诺完成安康中心港建设。市供销社承诺领办1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在省内外组织10场次生态富硒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建立10个安康生态富硒农产品直销店。市农业局承诺新增魔芋种植面积5万亩、总面积达到30万亩,开展全国性生态富硒农产品推介活动3次以上,建成10个茶叶标准园区、6个无性系繁育基地,低改茶园2万亩,制定申报富硒茶国家标准,富硒研发中心建成投入运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0人。市林业局承诺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8.85万亩,启动建设山林经济园区50个,开展全国性生态富硒林产品推介活动3次以上,组织完成安康富硒茶发布会以及“南水汉江、富硒茶乡”特色富硒产品推介活动。市水利局承诺编制《丹江口库区上游水土保持治理工程规划(三期)》。市民政局承诺完成汉滨、白河、旬阳、石泉、宁陕、镇坪县区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启动付家河、吉河、建民等5个生态养老城规划编制,将孤寡老人和丧失劳动力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市司法局承诺评定5A级律师事务所5个、3A级律师30名,在中心城市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设立5个法律服务工作站。市城管局承诺建立安康中心城市管理运行体制机制,下达中心城市环卫、市政等创建项目计划,石泉、汉阴、平利三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市旅游局承诺建立安康“两微一端”旅游综合资讯信息服务平台,组织开展4次以上大型旅游宣传推介活动,与国内知名旅游网站开展旅游电商深度合作,创建石泉柳苑大酒店、镇坪大酒店三星级旅游饭店,策划安康美食旅游线路、制作安康美食旅游地图,完成乡村旅游扶贫培训5000人次。市移民局承诺启动建设2个移民重点镇、10个移民重点村,落实水库移民扶贫资金350万元。市民宗局承诺在汉滨区培育建设1个少数民族牛羊养殖产业园。市信访局承诺各县区镇办和有权处理信访事项责任单位网上信访互联互通、全覆盖,实现所有信访事项网上受理、交办、转办、回复、查询、评价。市金融办承诺完成西安银行安康分行筹建、2家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实现农信社改制全覆盖,组织召开2次资本市场发展会。职业技术学院承诺完成学院南校区搬迁、技能培训7000人次。高新区管委会承诺荣氏饮品、众辰钟表机芯项目建成投产,秦巴众创空间、智慧数字城管平台建成投用,高新大道二标段、创新路东段建成通车,完成316国道二标段改造。恒口示范区承诺启动恒口镇级市培育试点建设,开工建设月滨南大道、产业园区大道二期项目,中心大道建成通车,建成跨县区陕南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安置用房300户,制定教育资源整合方案,建成幼儿园1所,安装40个村以上体育健身器材,秦巴明珠商贸城完成投资6000万元和汽车展厅建设。农发行安康分行承诺申报全国政策性金融扶贫试验示范区。信合安康办事处承诺2家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实现农信社改制全覆盖,发展电商客户10000户、组织电商存款5亿元、发放电商贷款3亿元,深入推进扶贫开发“5321”政策全覆盖,落实贫困户脱贫贷款5亿元。安康银监分局承诺西安银行安康分行挂牌开业,2家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商行。安康供电局承诺建成330千伏旬阳—商州输电线路工程(安康段)。地电安康分公司承诺建成35千伏民主输变电工程、紫阳双安—汉阴漩涡35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开工建设35千伏宁陕金鸡河输变电工程,新建10千伏农村电网线路86.54公里。市气象局承诺投用“安康气象”手机APP。市国税局承诺完成“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上线,实现单轨运行。市地税局承诺上线运行“金税三期”和数据管税综合应用平台。市消防支队承诺完成1935个警务室消防专兼职民警消防业务技能、2216个行政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人员和消防专干培训,联合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开展4次以上不打招呼专项检查,指导全市216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成微型消防队。
三、进展顺利工作(共777件)
汉滨区政府承诺的区域性敬老院建设、市工信局承诺的千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市扶贫局承诺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市人社局承诺的“百千万”人才引进工程、市国土局承诺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建设、市住建局承诺的长春片区棚户区改造、市环保局承诺的汉江干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市交通局承诺的G316白河至安康段改造、市卫生局承诺的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高新区管委会承诺的九州物流中心建设、恒口示范区承诺的“恒口之心”创业大厦建设、安康供电局承诺的800千伏酒湖特高压工程(安康段)建设等777件公开承诺事项进展顺利。
四、进展缓慢工作(共47件)
(一)汉滨区政府(15件):1.承诺“负责安康机场征地拆迁”,目前征收房屋42户,占征收任务的4.9%;2.承诺“负责瀛湖路、董家沟、黄沟片区棚户区改造征迁安置”,目前尚未启动;3.承诺“开工建设西坝防洪工程”,目前尚在组织省市专家对防洪工程初设方案进行评审;4.承诺“建设诚鹏机电城农贸市场”,目前尚在与项目业主协商建设事宜;5.承诺“完成西关小学改扩建”,目前尚在进行工程招投标;6.承诺“开工建设卫生服务大厦”,目前仅完成选址;7.承诺“建设双龙景区新建停车位500个”,目前尚在征地;8.承诺“完成恒口镇佳华客运商贸中心建设”,目前仅完成设计方案初审;9.承诺“建成恒口货场”,目前尚在进行拆迁;10.承诺“建设便民市场5个”,目前尚在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均未开工建设;11.承诺“龙舟节前汉水防汛纪念馆竣工”,目前仅完成总工程量的85%;12.承诺“2016年5月1日前双龙景区酒店对外运营”,目前尚在进行装饰装修;13.承诺“2016年6月底前建成区级城管二级平台”,目前尚在进行招投标。
(二)市住建局(12件):1.承诺“开工建设黄沟东路一期”,目前尚未开工;2.承诺“龙舟节前黄沟西路建成通车”,目前仅完成总工程量的70%;3.承诺“龙舟节前东坝泵站完工”,目前完成蓄水池土方开挖,尚在进行调蓄池基础施工;4.承诺“年底前东坝内环路建成通车”,目前仅完成城东大桥以西1.2 公里路基左半幅土地清表及雨水箱涵33 米,因征迁问题停工;5.承诺“龙舟节前东坝污水管网完工”,目前因征迁问题停工;6.承诺“三季度开工建设高井路二期与南环东路十字立交”,目前仅完成房屋征收调查摸底,尚在进行征迁谈判;7.承诺“7月底前建成民兵训练基地”,目前仅完成弹药库基础开挖和综合楼试桩;8.承诺“2016年底前完成江滩公园三期工程量的60%”,目前尚在与水利部门衔接设计方案编制事宜;9.承诺“在人员密集路口建设2处交通组织”,目前尚在选址;10.承诺“建成西郊公园”,目前仅完成总工程量的10%,因征迁问题停工;11.承诺“发展用气大户100家”,目前仅发展22家;12.承诺“新建加气站1座”,目前尚在选址。
(三)高新区管委会(4件):1.承诺“2016年6月底前工业机器人项目建成运营”,目前尚在进行设备安装;2.承诺“花园大道北路及地下通道工程9月底前建成”,目前花园大道尚在进行路基和管网施工,地下通道尚在进行装饰装修;3.承诺“飞地经济园区创业孵化园二期标准化厂房2016年底前主体建成”,目前仅完成招投标,尚在进行清表、迁坟和水渠建设;4.承诺“高新国际标准医养特色医院年底前完成基础施工”,目前已与投资方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仅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规划效果图编制。
(四)市卫计局(2件):1.承诺“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5月底前建成投用”,目前尚在进行综合楼、行政楼装饰装修和附属工程施工;2.承诺“市精神专科医院9月底前建成投用”,目前完成内部装修,尚在进行设备采购和附属工程施工。
(五)市教育局(2件):1.承诺“年底前完成安康中学教学楼、学生食堂改造任务”,目前仅完成近期改造方案编制,尚在协调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资产移交事宜;2.承诺“年底前完成市一小新教学综合楼主体建设”,目前仅完成原粮库拆除,尚在进行施工图纸审查。
(六)市文广局(2件):1.承诺“西城阁5月底前建成投用”,目前尚在进行业态规划送审和规划方案编制;2.承诺“香溪书院土建工程年底前竣工”,目前仅与兴华公司签订土地征占补偿协议。
(七)恒口示范区(2件):1.承诺“建成并投用经五路”,目前尚在进行施工图设计;2.承诺“建成并投用垃圾处理场”,目前尚在征地。
(八)市供电局(2件):1.承诺“2016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110千伏大同变”,目前尚在进行铁塔组立和电气、电缆工程施工;2.承诺“8月底前建成投运110千伏高新变”,目前完成总投资的90%。
(九)市体育局(1件):承诺“2016年8月底前完成市体育中心篮球馆提升改造工程”,目前仅将工程预算报市财政局审核。
(十)市南水北调办(1件):承诺“安康江南污水处理厂东片区配套管网工程主体完工”,目前仅完成总投资的7.5%。
(十一)市发改委(1件):承诺“安康火电厂完成厂房基础开挖正负零”,目前完成投资1000万元,仅占年度计划的3.3%。
(十二)市国土局(1件):承诺“完成补充耕地1万亩”,目前仅完成新增耕地3875亩。
(十三)职业技术学院(1件):承诺“2016年6月底前体育场建成投用”,目前仅完成总工程量的42%。
(十四)市民政局(1件):承诺“2016年底前建成安康市生态休闲养老服务中心二期”,工程于2016年9月26日开工建设,合同工期365天。
市政府要求各责任单位咬定目标,自加压力,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创新工作,破解难题,确保进展顺利工作按期兑现承诺、进展缓慢工作尽早迎头赶上。市政府督查室要继续坚持 “一月一督查,一通报”制度,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及时通报进展情况,推动承诺事项落实。年底,市考核部门将严格按照承诺内容进行考核,市监察机关将对未兑现承诺单位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