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荫菊)为深入解决贫困群众的搬迁问题,我市采取“三兜底”的办法,让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前,全市已落实兜底保障对象2万户,规划建设兜底保障与各类同步搬迁安置点300多个,全面启动了兜底保障工作,帮助贫困群众同步小康。
针对贫困群众想搬而搬不起的问题,结合“十二五”移民搬迁中存在的“搬富不搬穷”的问题,我市采取三兜底的办法破解贫困户搬不起的难题。
住房兜底:按照“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分类施策”的原则,充分利用移民搬迁政策,为扶贫类搬迁群众免费提供兜底安置房(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每户不超过100平方米),实现人人有安全房屋。对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以外需要解决住房的五保户,全部通过“交钥匙”工程统一建设搬迁安置房,由五保户无偿居住。积极探索与农村敬老院相结合的办法,按照“两院合一、一院两制”的方式,解决其安全住房问题;低保户参照五保户“交钥匙”工程安置方式,根据搬迁对象选择的安置区域和实际的房屋成本构成,利用移民搬迁各类补助资金确定免费兜底面积,兜底面积难以满足贫困户实际住房需求的,可适当增加住房面积,但总面积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对扩大面积后资金确有不足的,可按成本价收取扩大面积部分的建房款。贫困户暂时无力自筹的,可通过扶贫政策贷款予以扶持。一般贫困户可由搬迁户自主选择进城入镇或农村新型社区安置,严格按现行政策足额兑现建房补助资金,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通过扶贫政策贷款予以扶持。鼓励参照低保户住房保障办法实施兜底保障,具体办法由各县区制定。
产业兜底:扶贫类搬迁一律实行先业后搬,即在搬迁安置前要首先考虑就业、产业、兴业问题,搬迁安置过程中要同步签订搬迁和就业协议。统筹安排好搬迁脱贫与发展生产、生态补偿、教育扶贫、保障兜底等脱贫措施,积极推广“贫困户+”的脱贫方式,落实“一区一策、一户一法”增收办法,最大限度满足扶贫类搬迁群众就业兴业需要。同时用足用好贫困类搬迁每户3万元搬迁产业扶持资金,通过“带资入企、覆盖到户、集中使用”等方式,促进有劳动能力的扶贫类搬迁群众就近就业增收。优先予以创业扶持。对有条件创业兴业的,在发挥好每户3万元搬迁产业扶持资金效益的基础上,结合“5321”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等政策,最大限度提供资金保障等,带动扶贫类搬迁群众增收。
服务兜底:全面落实民政兜底保障政策。依据贫困户实际情况,分类落实五保、低保、医疗求助、临时性救助等民政兜底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扶贫类搬迁群众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保障群众基本权益。加强服务管理,落实好扶贫类搬迁群众搬迁前政治权、承包权和宅基权,搬迁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搬迁后免费提供就业、社保、养老等基本服务,一律可就近就医、上学。足额兑现旧宅腾退资金。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对搬入新居的贫困户,及时组织旧宅腾退,按每户最低1万元及时安排旧宅腾退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