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关于金银巷禁止停放车辆的通告
金银巷是汉滨区第一医院的救护通道,也是金银巷东西两旁居民的消防通道,为了不延误受伤和疾病人员的救治时间,不延误受灾(火灾、突发事件)居民的抢险救助时间,确保金银巷通行顺畅,避免发生交通拥堵,禁止所有车辆在金银巷全段路面上停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特发布以下通告:
一、禁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所有车辆,在金银巷全段路面上临时或长时间停放。
二、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将车辆停放在金银巷路面上的,将采取监控抓拍、摄像拍照等方式进行取证,并将违停车辆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之规定,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的”、“不按规定停车的”的行为,视其情节,分别予以处罚,对无牌车辆将采取拖移措施。
三、本通告自2017年9月1日零时起实施,请广大驾驶人认真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服从管理。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