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周传水)7月27日,一汉阴籍男子在石泉县喜河镇赶酒席期间,伙同该镇四村民到小河沟电鱼寻乐,被当地村民举报,结果被重罚。
“你是哪里人?为啥电鱼,现在各地都在搞河长制,每条河流都有河长了,而且还有警长和四员,每天都会有人巡河,你不知道吗?竟然还敢光明正大的在河里电鱼,你说你胆大不胆大?”“我是汉阴的,昨天到喜河来赶酒席的,早上起来没事干,以为在小河沟里整鱼莫得人管,于是我就提议让连某带着我们几个背上电瓶到附近的河沟去电鱼玩,我们也是刚到这条河才电了一会,鱼还没电几条你们就来了。要是知道你们县上对电鱼的事情管的这么严,每天还有河长巡河的话,我就不得下河电鱼玩了。”电鱼者乔某在接受民警询问时说道。
27日早8时20分,石泉县水利局、海事局、喜河镇政府、喜河派出所的几名河长制成员正在汉江喜河镇段开展联合巡河时接到一匿名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喜河镇洞沟村二组(小地名:纸厂)河里电鱼,请求查处。 接警后,喜河镇派出所立即安排民警前往现场。8时30分,出警民警在上述地点将电鱼违法行为人乔某、毛某、张某、连某、连高某等五人抓获,并现场暂扣骆驼牌蓄电池1台及逆变器1台、电鱼杆1副、手持渔网2个,鱼护1个,渔获物2斤。
经初步询问,上述5人对当日电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后经赶到的渔政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后,对上述5人进行了警示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条款,对汉阴籍违法当事人乔某进行了电鱼设备和渔获物收缴,处以2000元罚款,当事人对处罚决定表示服从,并承诺今后不再从事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