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以来,我市一些区域发生胡蜂蜇人并造成人员伤亡,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组织林业、公安消防和镇村组建专业和业余摘除队,集中对公路沿线、集镇村庄、学校周边、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开展摘除工作。但受夏秋季节气候干燥、高温少雨等因素影响,进入9月以来,胡蜂活动尤为频繁,蛰人伤亡事件时有发生,引起了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我市加强防范宣传,及时救治伤员,科学安全处置。省政府紧急拨付200万元专款用于急需医疗救治设备采购;国家卫计委、国家林业局、省卫生厅、林业厅、省消防总队及时派工作组赴我市指导防治工作;省卫生厅组织西安交大一附院、省人民医院、省疾控中心专家组成的省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赴我市指导救治工作。目前,胡蜂防治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新增胡蜂蛰伤患者大幅下降,从9月初每天三、四十例下降至10月4日14例,蜇伤患者治愈率大幅提高,已连续3天无死亡病例。
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和省卫生厅的要求,围绕减少遭袭人员伤亡的目标,扎实做好医疗救治、胡蜂蜂巢摘除和宣传防范等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启动了应急机制,组建市级医疗专家组,全力开展救治工作。一是紧急抽调1230名医护人员补充救治力量,培训基层医护人员503人,严格按省上制定的临床诊断、设备使用、技术规范,做到早发现、快接诊、快处置、快救治。二是对市县收治的患者全面进行病情分析,按一般、较重、危重进行分类,集中管理、分类包干、责任到人;对危重患者及时转到省级医院救治;对在市级医院或转院的危重患者各县区都安排了镇办民政干部协助治疗;三是全市确定了13家医院实行集中收治,开辟绿色通道,迅速组织采购、调运紧缺设备;四是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决不因费用问题耽误和影响救治;同时,将困难患者列入大病救助。
二是开展全面排查和重点捕灭。在自然生态中,胡蜂是一种有益昆虫,它能捕食其他昆虫的幼虫、消灭森林和农田中的害虫,一个蜂巢可控制5000亩森林免遭害虫危害,不宜对林区的胡蜂蜂巢大面积摘除。市上确定了全面排查和重点摘除的原则。各县区用抓防汛工作的力度推进胡蜂防范工作,以镇村为单位对胡蜂分布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划定重点区域;把集镇、村庄、学校周边、公路沿线、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防范重点,以林业、公安消防、科技、农业和镇村为主组建专业摘除队,组织对重点区域的胡蜂巢进行摘除;因客观条件难以摘除的制作警示标志;在镇村组建业余摘除队,加强专业培训,确保每个村有1名专业摘除人员;组织基层农技干部深入村组指导秋收秋种,并扎实做好景区景点的防治工作,防止游客蛰伤,确保旅游业不受影响。为消防部门紧急调剂4辆越野车,作为摘除蜂巢工作用车;组织林业、防汛、民政等部门迅速调拨一批防护帽、雨衣、防护手套、胶筒鞋、手电筒等简易防护用品配备到基层。总结民间行之有效的摘除方法,把专业和传统有效的办法结合起来,强化摘除队员的防护意识和防护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胡蜂伤人。目前,全市成立各类捕灭队伍784支3936人,已摘除重点区域绝大部分蜂巢。
三是加大防范宣传力度。迅速组织编印下发3万份科学防范宣传手册和明白卡,在电视、报纸、网站、广播开辟专栏。手机发送短信760万条,加大对胡蜂防治知识及应急处置常识的宣传。组织镇村干部通过召开群众会、走访村组农户等充分发动群众,做到蜂巢情况掌握到户,科普知识宣传到户,领导包片、干部包户责任到户,捕灭培训到位、防护措施到位、重点区域蜂巢摘除到位,提高群众科学预防自救能力。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市胡蜂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日报制度,各县区和林业、卫生、消防等部门每天上报防范和救治情况。强化督促检查,由市级领导带队组成3个督导组赴县区和医疗机构检查督导。市财政安排了专项防治经费;国庆期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林业、农业、旅游、消防、科技、人武部、卫生医疗机构以及镇办、站所取消休假,坚守岗位,全力做好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带班值班、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防治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