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网讯(安康日报)通讯员 曾德强:安康中心城市拆迁安置房建设,是近几年人大代表非常关注、多次建言的问题,也是安康市、汉滨区两级政府努力解决的问题。在今年初安康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汉滨区代表团成英存等25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建立四项机制加快中心城市拆迁安置房建设的议案》,这件议案未能立案而被转作建议办理,但是得到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此后,市区两级政府建立四项机制,加快中心城市拆迁安置房建设。
建立安置房储备机制。市、区政府2012年启动江南东片区(西区)安置大社区、江北关庙柑树安置社区的建设,现已完成规划选址,正加快推进前期各项手续报建审批等工作。2015年初步建成后,可满足东汉江大桥、高井路、高井一路、党校路、滨江三期等市政公益项目的征收安置任务。区政府积极与市相关部门衔接,将中心城市正在实施的拆迁安置房建设、保障房建设、廉租房建设、公租房建设统一纳入规划盘子,建立起安置房储备长效机制,多种渠道解决安置房源。
建立安置房建设手续办理绿色通道机制。今年,汉滨区政府把加快拆迁安置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最大民生工程来抓,组建安置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将安置房有关审批、征迁、建设等任务细化、量化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建设单位,并将安置房建设和征迁安置工作列入有关职能部门重点工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区政府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安置房建设规划审批手续办理的快捷机制,以全面加快征迁安置工作。
建立安置房建设费用保障机制。市、区财政将把安置房建设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国土部门按土地出让收益提取一定比例的安置房建设资金,弥补经费缺口;对建设的安置房小区,将维修资金列入房屋征收成本;认真落实征收条例规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预算征收安置资金,启动后资金不足额到位、不下房屋征收决定的工作制度;建设规划尽可能考虑配足安置小区经营性用房,帮助以物养物,长效管理。
建立拆迁安置群众生活来源保障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安康中心城市规划区拆迁集体土地房屋产权调换暂行办法》,规定:被征收人在拆迁通知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拆迁的,给予奖励一定面积的经营性房屋;按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按综合造价购买奖励性住房一套,为基本解决对被征收人生活保障问题提供了实质性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