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一男子驾车载着偷猎来的果子狸和蛇等野生动物准备贩卖出售,路过汉滨交警大河交警中队检查点时,被执勤交警查获。
7月5日上午7时40许,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大河中队民警在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时,一辆牌号为陕GLXX03的轻型普通货车缓缓驶向检查卡点,在快到卡点时驾驶员发现了执勤交警,便试图倒车驶离。见状后,民警立即上前拦停该车并对其进行检查,驾驶员朱某在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的过程中神情紧张,并声称是辆空车,没装什么货物。司机的异常反应立刻引起了民警的怀疑,于是命令司机打开货仓接受检查。民警在在货仓发现了4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果子狸和4袋蛇(菜花蛇、麻黄汉蛇)等活体野生动物。经询问,驾驶人朱某交代了这些野生动物都是自己上山偷猎所得,并计划出售。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给汉滨区野生动物保护站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汉滨公安交警提示: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不要让我们的孩子只能在博物馆里才见到今天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