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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民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
2018-07-06  来源:汉滨公安

7月5日10时许,汉滨分局城郊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称:辖区一小区3号楼着火。火灾无情,为避免群众生命和财产遭到损失,民警接警后立即出警赶至现场,并配合消防大队民警对现场展开警戒,同时疏散周围群众,有效保障消防队员顺利展开救火工作。经过数十分钟的扑救,火势被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vbQ安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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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此次起火原因是小区3号楼一住户叶某财(男,48岁,汉滨区人)从家中私自拉电线,为方便楼下停放的电动车充电而引发的火灾事故。民警立即配合消防大队在叶某财工作的地方将其找到,并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询问。叶某财对自己的过失引起此次火灾的无知行为深感自责,并表示接受教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叶某财拘留十日的处罚。vbQ安康新闻网

民警提示: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发生在楼道、储藏间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案件,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为了自身和家人安全,禁止停放在安全出口、楼梯间、储藏间、疏散通道等部位充电,并且每次充电时间不超过额定时间,并时刻保持戒备,严防引发火灾事故。vbQ安康新闻网

(责编:李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