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安纪轩
市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安排部署,坚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职责定位,突出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和工作重点,瞄准靶心,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思想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工作,今年先后4次召开常委会传达学习中省部署要求,专题研究相关工作。2月2日,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出全面部署;3月12日,组织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专项工作推进暨警示教育会,推动“惩腐打伞”工作进一步落实;4月29日,组织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学习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田沐臣从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合力方面进行强调。
积极开展宣传,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切实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在中省市各类媒体上刊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宣传稿件408篇。持续强化以案促改、以案治本,扎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在深挖细查“赵健案”背后“保护伞”问题的同时,组织开展全市“以案促改”工作,狠下功夫解决县镇党委管党治党责任缺失、县级政法机关徇私枉法玩忽职守、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缺位等突出问题。此外,及时通报曝光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对汉滨、白河、石泉三起党员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查处情况在全市通报曝光,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健全完善机制,强化查处力度。制定《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流程》《市级职能部门向市纪委监委移送五个专项工作问题线索暂行办法》《移送五个专项工作问题线索处理流程》和《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线索移送、管理等各项制度。在2018年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安康监狱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的基础上,今年又分别与市委组织部、人民银行安康中心支行建立相应移送机制,切实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力度。严肃查处汉滨区石梯镇“赵健案”、紫阳县航管局“唐明锋案”等一批典型案件。
强化督导检查,严肃执纪问责。深入推进省委扫黑除恶专项督导检查整改和“赵健案”以案促改工作,3月19日至29日,通过实地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对10个县区和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旅游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以案促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继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工作列为党风廉政建设季度追赶超越定量考核点评指标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不明显、排名靠后的县区和部门及时约谈提醒,对失职失责的予以严肃问责。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01件。其中,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679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6件13人,工作推动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40人,组织处理9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