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伟) 近日,我市市、县两级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三定”规定全部印发,五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将依据新“三定”规定履行法定职责。
“三定”规定是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要形式,市委编办将 “三定”规定拟订指导工作作为推进执法改革的重要环节,多措并举,确保“三定”规定制定科学性、规范性。
吃透改革精神,精准拟订方案。着眼市区体制、职责定位、机构设置实际,深入研学中省改革政策和法律法规,多次赴省委编办请示汇报,多方了解外省市改革经验做法,科学审慎地研究拟订“三定”方案。摸清基础现状,确保符合实际。在拟订“三定”草案前,提前对涉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机构、编制和人员进行摸底,严格以现有编制数为基数,在控制数内根据职能调整情况核定编制,规范内设机构设置,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核定领导职数,为“三定”制定合法合规夯实基础。充分沟通,确保改革成效。先后在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区召开10余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座谈会和20余次市委编办室务会、改革专班会,就五个领域执法队的职能职责、权限划分、机构编制等事宜进行反复商讨对接,坚持在政策范围内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并加以固化和完善,确保“三定”规定制定工作高效推进。倒排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度安排表,倒逼“三定”规定制定,确保了5月中旬前我市市、县两级五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三定”规定全部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