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谢婷婷)近日,市司法局出台了《安康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安康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简称《评查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个案监督机制。
《办法》规定,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组织保障以及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查办法》主要注重对行政执法个案的监督,包括具体执法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等。同时,《办法》提出了日常监督、实地明察暗访等监督方式,并细化了具体工作措施。在组织方式上,规定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工作实际,按规定程序报告,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1次。《评查办法》则制定了详细评查标准,通过建立评查专家库的方式,由专业评查人员根据评查标准对执法案卷进行全面细致的评查,并根据评查情况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此外,在监督检查、案卷评查结束后,及时予以通报,客观真实反映被检查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进展、成效、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把发现问题与改进工作、建章立制与夯实责任相结合,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综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