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晓峰)近日,一大巴车驾驶员在安康高交大队辖区道路行车过程中,存在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被一微博网友通过网络视屏举报,并经多家媒体转载、转播。安康高交大队接到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核实了驾驶员、车辆及客运公司法人信息,并确认所举报的基本事实。
2020年10月10日,被举报的交通违法当事人到高交大队安川中队接受处理。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违反交通标志标线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对其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并责令所属客运公司提出书面治理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