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徐林)今年以来,我市先后遭受暴雨、洪涝、泥石流等17次自然灾害,致使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受到影响。为扎实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切实提高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近日,我市下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防汛资金630万元。
据悉,其中防汛资金400万元,主要用于抗洪抢险、防汛抢险物资补充、人员转移避险、抢险救援设备购买租赁及运输抢险物资;救灾资金230万元,主要用于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受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和损毁房屋恢复重建补助。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累计下拨中省救灾、防汛资金3108万元。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防汛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绩效目标按时将资金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