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秦宁娜)为切实宣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市交通运输局自2021年起积极争取省厅及市财政资金支持,建造7艘船舶污染物接收趸船,主要用于全市7个重点水域港口和船舶污水及生活垃圾接收和中转。
近日,最后一艘船舶污染物接收趸船的交付仪式在瀛湖完成,至此,我市建造的7艘防污趸船已全部通过验收并分别在石泉、紫阳、流水、瀛湖、旬阳、白河县水域投入使用。预计每年可收集转运3500吨生活垃圾、2700吨污水,有效缓解我市水上防治污染设施设备不足,提升全市港口和船舶污染接收转运能力,为保护汉江水质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