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安康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十四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积极有效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
《措施》要求,全市政法机关务必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构建全要素支持、全流程提速、全天候服务、全周期保障、全方位发力的司法执法新机制,全力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为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安康作出政法贡献。
《措施》明确,要突出重点,着力从畅通服务保障渠道、强化服务保障统筹、提升司法保障质效、优化涉企法律服务、化解涉企矛盾纠纷、防范涉企重大风险、聚力解决突出问题、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优化便民利企服务、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政法工作能力等11个方面,奋力推进安康政法工作现代化,有效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措施》还明确,要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成立专班统筹推进,建立联系包抓制度,严督实考提质增效,确保各项政法服务保障工作落地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