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的阳光,照进乡镇医院病房,格外温暖。“医疗全报销政策好,看病再也不为钱发愁了。”正在陕西省岚皋县民主镇中心卫生院治病的患者马鞍村陈绪林说。
陈绪林说的是岚皋县2012年7月1日实行的“新农合镇级卫生院住院100元起付线外全报销制度”。
据了解,自起付线外全报销制度实施一年间,岚皋辖区镇级住院人次流向55.08%,位居陕西第一,被评为陕西省新农合“三合理”工作先进县;享受全报销住院患者9918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3213人次,增长率为47.92%。
岚皋位于大巴山北麓的陕南山区,总人口17.6万,其中农业人口15.2万。长期以来,由于山区贫困、缺医少药,许多患者“小病扛,大病拖,听天由命没奈何”。2007年,新合疗实施后,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才有所缓解。
但由于新农合报销比例低,群众负担重,经济条件差的仍看不起病,经济条件好的,又由于县、镇两级就医实际支出差异不明显,更愿意到县级以上医院就医,曾出现了县医院“人满为患”,乡镇卫生院“无人问津”的尴尬。
为让山区贫困人群优先享受改革实惠,经测算、评估后,凡参合群众在镇级卫生院住院,总费用高于300元的,报销费用按总费用减去100元起付线及政策规定不予报销项目,余额按100%报销;低于300元(含300元)的,余额按90%报销;
五保户住院报销不减起付线,合规费用按90%报销,余额部分由民政部门承担。
岚皋县卫生局局长刘天贵说:“包括药品费、护理费、抢救用血等等,均在报销范围内,患者拿出100元就能得到及时救治。”群众住院不谈钱,看病也不为钱发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