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宁陕县人民法院太山法庭迅速调处一批农民工讨薪案件,为14名农民工追回被欠工资共计105522元。
2012年4月,被告肖某某与宁陕县太山庙镇人民政府签订长坪小区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合同,后将部分工程以清工形式转包给被告储某某。后因肖某某与储某某在工程结算上产生纠纷,导致受雇的14名农民工共计105522元工资被拖欠。14名农民工多次讨要无果后,于2013年10月16日向宁陕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肖某某与储某某连带支付所拖欠的工资。
案件诉至法院后,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肖某某、储某某与14名农民工达成支付工资的协议。鉴于肖某某、储某某暂时没有支付能力,为了迅速解决农民工的实际困难,在得知肖某某与太山庙镇政府还有工程尾款没有结清后,办案法官立即与镇政府进行了联系。镇政府在得知民工被欠薪及调解的情况后,特事特办,28日当日便从未结清的工程尾款中取出工资款项,支付给肖某某后由法庭见证转付给14名农民工。当日下午,14名农民工拿到了被欠工资,走出法庭时他们脸上都写满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