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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药品结算中心违规收取53万元被通报
2013-12-17  来源:华商报

华商报讯(记者毛明博)违反省上有关要求,擅自下发管理办法收取5家医药公司配送等费用,在机构成立时还收取所谓的7万元赞助费。这些情况被举报后,省纠风办经调查核实将汉滨区卫生药品结算中心违规行为在全省通报批评。si2安康新闻网

通报称,安康市汉滨区药品结算中心,违反省市有关规定,擅自下发管理办法,收取配送企业5%配送费的40%费用。并于2013年1-5月收取国药安康、陕西怡康等五家医药公司费用合计46万余元,属于严重违规乱收费行为。另外,该中心还借机构成立之机收取7万元“赞助费”。同时,汉滨区药品结算中心还存在不能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和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账务混乱等问题。si2安康新闻网

目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安康市及汉滨区依据相关纪律规定,已对违纪人员做出了严肃处理。si2安康新闻网

(责编:李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