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2011-2013年度国家 卫生乡镇(县城)的决定
全爱卫发〔20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
根据北京市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会推荐,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全国爱卫办先后对2011-2013年度申报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的乡镇(县城)进行了评审和社会公示。
北京市延庆县千家店镇等197个乡镇(县城)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命名北京市延庆县千家店镇等197个乡镇(县城)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名单见附件)。
希望被命名乡镇(县城)再接再厉,巩固成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并以此为契机和新起点,全面深入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让更多群众享有创建成果,为加快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1-2013年度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命名名单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3年12月29日
附件
2011-2013年度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命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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