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网讯 通讯员 陈文清 陈茅:汉滨区洪山镇一干部因病去世,家属欲违规进行土葬,被纪检监察部门成功劝服,目前已火化。
据了解,该干部唐某,男,52岁,系洪山镇党政办干部;其妻李德莲系洪山镇经济管理办公室干部,二人均为中共党员、国家公务员。2013年10月,唐某因感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查出已患肺癌晚期,先后在安康市中医院和西安等地辗转治疗。1月12日,因不见起色从西安出院回到老家汉滨区流水镇愚公村,1月15日,因医治无效去世。按照该干部的遗嘱,其家属准备对其进行土葬。
得知这一情况,洪山镇立即对其家属进行说服劝阻,但其家属情绪激动,以尊重当地风俗和唐某遗愿,并不惜放弃各类优抚待遇为由坚决拒绝对唐某遗体火化。
洪山镇立即将此情况向区纪委监察局进行报告。区纪委第二片区纪工委立即介入,组织流水、洪山两镇分管领导、两镇纪检及区、镇民政等部门赴流水镇愚公村,对唐某的妻子、兄弟和女儿进行说服劝阻,耐心细致地讲明党纪国法,并一再表示党委、政府会充分考虑其妻李某身体不好,女儿正在高三关键时期等实际困难,会按照国家政策予以充分照顾,最终成功说服其家人,同意取消土葬。
目前,唐某遗体已于1月17日15:00在区殡仪馆火化,民政部门按照国家政策为其家属兑现了优抚政策,其家属情绪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