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网讯 (记者 于延琴) 春节前夕,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 到安康视察时指出,安康是“在秦巴山区腹地嵌上了一颗明珠”,“ 秦巴明珠”既是总理对安康发展的肯定和生态城市的赞美,更是对安康的殷切期望。因此,这第35个植树节,对300多万安康人来说,意义显得更为深远。
正是为打造这颗 “秦巴明珠”,让这座城市更宜居,让群众生活更美好,我市自2008年启动“双创”工作至今,成效看得见,摸得着,生态之城彰显。但正如市长徐启方在2月26日市第三届人大代表第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的“明珠”还不名副其实,“璀璨”还需加倍努力,并首次提出我市将打造“秦巴明珠”的城市形象定位。因而,我市今年将义务植树750万株,绝不是枯燥的数字,而是一棵棵鲜活的生命。
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决定,将每年的3月12日定为我国的植树节。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决议规定,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十一至六十周岁,女十一至五十五周岁,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至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从此,义务植树作为公民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付诸实施。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明确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从而把植树造林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基于此,根据2013年最新人口统计,全市现有男十一至六十岁104.33万人,女十一至五十五岁85.18万人,合计为189.52万人。按照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必须达到90%以上的要求,全市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至少为172万人,植树750万株,具体任务是,完成机关单位植树20万株,公共绿化场所栽植大规格苗木2000棵,小区绿化10万平方米,屋顶绿化4万平方米,在街头、路口、广场等建园林小品100个,居民种养花草100万盆(株)。完成公路铁路沿线绿化200公里,库塘堤坝绿化23处,集镇(含周边山体)绿化1.5万亩,新村社区绿化12万平方米,家庭院落绿化200万株(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国家绿化模范单位(含县)6个,创建省级绿化模范单位(含县)12个,创建省级园林单位15个,创建市级园林单位30个,创建绿色示范家园100个。
为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严防走过场,今年2月中旬,市绿委办下发《关于2014年全民义务植树的安排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年要栽五年的树,一代人要造三代人的林”和“大栽树、栽大树”的要求全面部署。要求重点抓好城镇周围、江河水岸、镇村社区、机关单位、居民小区、交通道路沿线、农村庭院的绿化美化,提高绿化覆盖率;抓好机关单位墙面、围栏、护坡、屋顶和居民阳台、客厅、居室的绿化美化,改善居住环境,营造亲近自然、崇尚自然的绿色环境;对当年和往年营造的幼树进行抚育管护,开展补植、扩盘、除草、修枝、防虫、施肥和浇水,提高成活率和保存率,确保成林成荫。在抓好全民义务植树的同时,同步抓好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单位(含模范县)、园林单位、绿色示范家园的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植树活动的开展。并分三个阶段来全面实施:一是动员部署阶段,从2月10日到2月20日。各县区绿化委员会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方案,宣传发动群众,分解落实任务,搞好规划设计,组织苗木调运。市、县区和有关部门,分别确定1-2个规模较大的集中植树点,建立义务植树基地。二是义务植树阶段,从2月下旬到4月中旬,各县区、各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干部群众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三是检查验收阶段,从4月11日到4月30日。各县区、各单位植树结束后,认真做好自查,查漏补缺,未完成任务的要及时补植,限期完成。对造林合格单位签发义务植树登记卡,对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典型事迹进行通报表彰。市县区绿委办将组织开展专门督查,对于没有完成义务植树任务或者弄虚作假,谎报、虚报绿化成绩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造林就是造福,绿化就是文化,增绿就是增寿。在这个春暖花开的季节,让我们人人都行动起来,用心种下每一棵小苗,他日将绿树成萌,福泽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