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花园小区7号楼5层阳台之间建起的“空中楼阁” 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摄
昨日上午,安康花园小区7号楼住户向本报反映称,其所居住的楼上,有一住户在阳台与阳台之间的墙壁上,悬空建起“空中楼阁”,不仅影响到小区环境,同时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已经几年了也没有人来管。
居委会
曾多次向住建部门反映无果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小区7号楼共有六层,一梯四户。7号楼住户所反映的“空中楼阁”,位于五层北面两个阳台之间。从下向上望去,能看到两面墙上三角架等建筑物件。
针对小区住户在阳台与阳台之间搭建楼阁一事,昨日上午,汉滨区新城办事处新铺社区居委会主任刘玉萍表示,该小区7号楼5层有住户搭建楼阁,他们也是2013年春节时才知道的,当时对方已经搭建好了。她介绍,针对此事,居委会曾到汉滨区住建局、安康市住建局等多个部门反映,没有结果。而作为居委会没有执法权。因此,拆还是留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搭建者
家里人多才搭建的
昨日上午,7号楼“空中楼阁”的搭建者朱某表示,2009年8月,因为家中人数较多,没有办法花了2万多元,才搭建了这块面积为7平方米的“楼阁”,施工安全和质量没有问题。
朱某称,当时搭建时,居委会及其他住户没有提出异议,要是当初有人提出来,根本就不花钱建这个了。2010年时,安康市住建局监察大队曾经对此作过处理,要求对楼阁进行加固。
朱某家位于该楼五楼的东北角,搭建的阁楼靠西一侧借力了邻居的阳台和墙壁。昨日记者欲在该住户家了解情况,但其家中无人。
城建监察
4次登门送整改书未见户主
安康市规划局城建监察支队负责人谢某介绍,这个被群众反映的“空中楼阁”今年2月份曾被处理过。谢某称,该住户所建造的“空中楼阁”确属住户在公共区域建造,有一定的安全隐患,规划部门也向户主下发了限期整改书,要求其限期自行拆除。随后,监察人员曾4次登门送达有关整改意见书,均未见人。截至2月22日整改最后期限,该户主也未见整改和自行拆除。
谢某解释,并非他们执法不力,而是因为有所考虑。他称,因该小区属于安康城区较早的小区,目前无物业,无业主委员会,管理较为混乱,加上朱某夫妇年事已高,身体多病。监察执法人员为减少矛盾,正在通过朱某所在的社区和有关单位对其做工作,力争让其早日自行拆除。 (记者 陈思存 毛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