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坪县柿子树坪小区:无室内消防栓、灭火器,消防制度未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2、镇坪县文化大厦家属楼:没有灭火器材,无专人进行消防管理。
3、镇坪县文化商业中心工程:现场消防设施、器材不足,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清晰,配电室位置不合理、闸刀无警示标志,防护网有缺损,防护围挡不严密、有缺口。
4、岚皋县城职中建设工地:施工区域电线裸露,员工灭火器使用操作不正确。
5、石泉县珍珠河19-21号楼施工工地:临时消防设施与施工不同步,建筑主体内未见到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设置不规范,使用临时固定在脚手架上的塑料管作为消防供水管线。
6、石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综合楼工程:配电室所使用的配电柜不符合规范要求、配电柜下未设置绝缘垫层,配电室中未见到临时用电巡检记录,无灭火器、无应急灯。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