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健 孙妙鸿)近一时期,安康城区兴华名城的有车业主向记者投诉:小区最近贴了一份通知,从12月1日起,地面道路不再让停车,要求业主必须将车停在地下停车场。可要租用地下停车位的话,每月得收600元,购买车位最低也要 18.8万元,他们感觉收费太高。“买得起马却置不起鞍子!”有业主这样形容说。
采访中,记者在兴华名城看到,该小区内没有修建地面泊车位,道路的两边都采取了简易的隔离。引起小区业主投诉的是10月29日兴华物业公司在地下车库入口处张贴的一份《兴华名城地下车库启用及收费办法公示》。《公示》显示:为了业主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真正做到人车分离,所有进入小区的车辆,在11月30日前进入地下车库停放;在11月30日前办理车位使用权认购交款手续的,可在原有公布车位价格上优惠1.8万元,购买子母车位,可在原有公布的价格上优惠6万元。同时,可办理停车位月租(限小区业主和小区商户),停车费450元每月,停车服务费150元每月,合计600元每月,缴纳一年可停放14个月。
“这是他们进行的第二次公示。前段时间,他们公示的是车位只卖不租,售价为18.8万元起。在很多业主向他们反映价格太高的情况下,他们又出了这个公示,可租赁车位价格仍然很高,每年要7200元,假如按这个价钱租上70年,仅停车费就得50.4万元,简直是‘天价’!”小区业主柯昌兵对记者说:“在这以前,物业公司是按每月60元收费的,一下子提高了10倍,简直让人难以接受。再说,小区内的停车位应该是小区的规划配套设施,是为买你房子的小区业主服务的,收费怎么能这么高呢?”
那么,兴华名城地下车库的收费依据是什么?产权又归谁所有?对此,兴华物业公司经理陈浩告诉记者:兴华名城没有设置地面停车场,地下车库所有权为兴华建设集团所有。关于停车服务费的收取, 他们是根据2012年12月28日陕西省物价、住建厅修订后的《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为依据确定的。兴华名城的地下车库为一类室内停车场,是按照一类室内停车场的服务收费标准150元每月收取的。至于目前的车位售价和租赁价格,他们是在详细调查安康市场行情的基础上确定的,认为符合安康市场的基本情况。
然而,业主们认为,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新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等收费项目,应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来实施。兴华名城是新入住的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同时,业主们给记者提供了一份购房前开发商给业主们分发的《物业服务指南》,该《指南》中在车辆管理制度章节仅有“本小区停车场优先为小区业主服务”的约定,但没有明确收费标准。所以,面对现在这么高的停车费,有业主后悔道:早知道这里停车费用这么高,我就不会买他们的房子了!
对此,陈浩说:“以前是每月按照60元每月收费的,现在开发商要出售或租赁停车位,物业公司也只是受开发商的委托负责代收停车费用。对业主们反映的收费过高问题,物业公司没有决断权,只能将意见向开发商反馈。”
记者手记:采访时,恰逢安康江桦律师事务所赖杰律师受业主们的委托,前来和物业公司商谈停车费的收取问题。赖律师认为:小区内的停车场是小区的规划配套设施,和其他商品不同,其使用者应为本小区业主,这就要求建设者在定价上要考虑业主的承受能力与合理性。在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小区收费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实施,因此,兴华名城的地下车库收费,应该按照原来的60元每月收取;至于出售或出租价格,需等业委会成立后,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由业委会和开发商协商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