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安康首次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系统,但效果究竟如何呢?6月29日,安康市环保局向社会通报汉滨区元亨屠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2起突出环境违法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据了解,这次安康环保部门查处的企业有安康市龙鑫建材有限公司、安康高新区浙鑫井盖厂、旬阳县荷花洗衣房、平利县冲河新型建材厂等12家企业,它们主要存在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设并已建成投产;长期违法生产,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违反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规定,利用回收的废旧钢铁违法冶炼“地条钢”,烟气和冶炼废气直接排放,污染大气环境等环境违法情况。
安康市环保局根据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实际情况,对其责令停产、行政处罚。其中,汉滨区元亨屠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市龙鑫建材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问题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系统。 安康市环保局还要求各县区环保局7月30号前书面报送辖区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查处结果及整改情况,并适时开展执法督查,依规依纪实施责任追究,对通报问题逾期未整治整改到位的,挂牌督办,纳入环保管理“黑名单”。
安康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张鹏介绍,将环境违法企业今年首次纳入社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有利于环保部门对违法企业的进一步处罚;如果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其贷款、融资、包括创模树先、名牌产品等等这些方面都会受到限制。据悉,安康市环保局今年要求县区对这12起违法问题的企业的环境信息以及案件处理情况都必须要向社会公开,从这个案件办理的全过程来接受社会的监督。
6月29日,安康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安康市上半年查处的12起突出环境违法问题有关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1、汉滨区元亨屠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屠宰项目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验收,长期违法生产;拒不执行环保部门“停止生产”的行政命令和实施的行政处罚决定。
2、安康市龙鑫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混合料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设并已建成投产;长期违法生产,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
3、安康宾馆燃煤锅炉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及安康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对位于禁煤区内的燃煤锅炉进行拆除。
4、安康高新区浙鑫井盖厂违反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规定,利用回收的废旧钢铁违法冶炼“地条钢”,烟气和冶炼废气直接排放大气环境,污染严重。
5、石泉县顺洁洗衣店洗涤废水经简单絮凝沉淀后通过约150米软管抽排至厂区低洼地带,违法渗排。
6、石泉县洁神洗涤服务部洗涤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长期违法生产,违法排放污染物。
7、宁陕县益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建设。
8、平利县冲河新型建材厂页岩砖项目烟囱“冒黑烟”,污染大气环境。
9、平利县福鑫新型建材厂页岩砖项目烟囱“冒黑烟”,污染大气环境。
10、旬阳县荷花洗衣房未依法报批洗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及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对位于禁煤区内的燃煤锅炉进行拆除。
11、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陕西安康石油分公司小河顺发加油站未依法报批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
12、白河县双丰镇益宝石灰厂石灰石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直接排放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