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实习记者 李隆均 马娟)“这几年都没要求戴头盔,现在怎么突然开始整治了?”被交警拦下的刘女士说......记者今晨在大桥北路路口见到,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该路口设置卡点,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交通行为进行劝诫、教育。
据执勤民警介绍,本次行动在城区设置8个岗点。仅大桥北路路口一处,一早上已对100多位不戴头盔骑行、有违规行为的车主进行劝诫。同时,已对6位拒不配合交通部门执法的车主扣分,开出罚单。
本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摩托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检验、驾驶已达报废年限的摩托车、非法安装遮阳伞(篷)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管、严处。
“安康现在道路上行驶车辆越来越多,道路交通事件频发,特别是摩托车、电动车事故较多。在这类事件中,没戴头盔等违规行为对车主造成的损伤很大。所以我们需加强对这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王成山说。
记者随后从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了解到,7月22日,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召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动员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正式打响中心城区摩托车、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战役。
整治期间,对驾驶报废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辆、无牌车辆、酒后驾驶、逆向行驶、闯红灯、闯禁令、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挪用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将采取监控抓拍、摄像拍照等方式进行取证,并将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之规定,一律上限处罚。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收缴的,一律收缴;该报废的,一律报废;该吊销的,一律吊销;该暂扣的,一律暂扣;该记分的,一律记分;该罚款的,一律上限罚款。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7月18日开始,持续到12月31日。目前进入全警上路严查重罚阶段,重点整治车辆为摩托车、电动车以及三轮车。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路段有大桥路、巴山路、金州路、兴安路、解放路、滨江大道、江北大道、黄沟路、枣园路。
截止23日下午18时,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288起,其中无证驾驶48起、无牌2起、套牌1起、变造号牌1起、涉牌2起、准驾不符12起、不按规定检验机动车61起、驾驶报废机动车40起、逆向行驶47起、不戴安全头盔3998起、拆除遮阳伞(篷)76顶,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