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牟庆红)8月1日,记者在汉滨区金州路发现,道路每段都设置了禁止逆行的标识牌,交警对逆行车辆进行劝导教育。
记者了解到,8月1日起,为进一步规范驾驶人的驾驶行为,有效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警部门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对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启用电子眼抓拍系统进行处罚。安康中心城区部分单向行驶路段不可违规逆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必须按道行驶。
我市江南中队中队长吕海涛告诉记者,非机动车若有逆行等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将对其进行“三步工作法”,一是组织学习5分钟相关法律知识,二是15分钟发朋友圈积赞,三是协助交警开展交通疏导工作半小时;机动车若逆行,扣3分罚款200元。江南中队马警官介绍,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车道,右侧为慢车道,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随后,民警带记者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在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摩托车不在最右侧车道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一百元罚款”。
8月2日,记者在中心城区马坎十字发现了道路新增绿色引导区域,记者从汉滨交警大队了解到,目前城区除了马坎十字之外,中心广场十字、一桥桥南十字,东堤十字的三车等待区也在同步施划中,警示车辆各行其道。
记者了解到,中心城区所有机动车行经以下路段:安旬路口(东、南、北口) 、汉江一桥南十字路口(南、北口) 、影剧院十字路口(南、北口)、马坎十字路口(东、北口) 、雷神殿十字路口(东、西、南口) 、北门十字路口(东、西、北口) 、东堤头十字路口(东、西、北口) 、西堤头丁字路口(东、西、北口) 、汉江三桥南十字路口(东、南、北口) 、市委丁字路口(东口) 、市人大丁字路口(西、南、北口) 、巴山东路与文昌路平交路口(西口)、巴山东路与泸康大道平交路口(东、南、西、北口) 、安康大道与安澜路平交路口(东、南、北口) ,以及其它实施分道渠化的路口,必须按照标志标线行驶方向分道行驶、各行其道,不准占用右转车道、非机动车道和其他方向车道,不准压线越道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