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张乔 实习生 陈丰沛)“2020年上半年我市空气质量,城市水环境质量指数均在全省范围内排名第一。根据2019年度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综合评估考核结果通报,我市评估考核获得优秀等次”。 8月6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贵勇在2020年上半年安康市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
今年上半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稳中向前。我市中心城区主要污染物与浓度状况除臭氧外均有呈下降态势,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均在正常范围内。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保持优良。汉江干流及主要支流38个水质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全部为Ⅰ~Ⅲ类,水质稳定保持优良;列入国家考核的瀛湖坝前、老君关断面稳定保持地表水Ⅱ类标准,羊尾(出境)、界牌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瀛湖水库水质为Ⅱ类,水质优。
辐射环境和声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上半年,我市2个电磁环境自动监测站电磁环境综合场强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各功能区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标准。
根据省政府批复的《陕西省2019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评估方案》,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参照中办、国办印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评估方案》,对全省13个市(区)2019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考核。我市评估考核获得优秀等次,全省仅2个市获此殊荣。
沈贵勇表示,下一步将紧盯年度环境质量目标,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围绕“四大保卫战”重点任务,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考核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相关工作落实,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让安康的山长青、天长蓝、水长绿、地长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