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王慧芳)据国家乡村振兴局消息,8月27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布了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
陕西省有11个县被列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其中,安康有4县(区),分别为汉滨区、紫阳县、岚皋县、白河县。
据介绍,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按照西部10省区市综合考虑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统筹考虑脱贫摘帽时序、返贫风险等因素,结合各地实际确定。
国家乡村振兴局要求,各有关省区市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政策倾斜,加强监测评估,集中支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