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确事项”是指在有关的《保密范围》中未作明确规定而又符合《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事项。在确定密级工作中,发现“不明确事项”的机关、单位,无相应确定密级权的,应当及时拟定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在拟定密级后的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申请确定密级:Zzz安康新闻网
(1)属于主管业务方面的,逐级报至国家保密局审定的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上级机关确定;Zzz安康新闻网
(2)其他方面的事项,逐级报至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保密工作部门确定。Zzz安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