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离退休人员薪酬调整的话题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退休养老古已有之,而不同历史时期,古代“公务员”的退休待遇也有所不同:比如明代官员待遇较低,流行“裸退”;唐朝五品以上退休高官可以领取半俸,功臣元勋经皇帝特批可领全俸;宋朝对官员的待遇最为优厚,有功之臣和高官一律给予全俸,另有名目繁多的赏赐,为历朝之最。
陆游写过这么一首诗:
幸有湖边旧草堂,敢烦地主筑林塘。
漉残醅瓮葛巾湿,插遍野梅纱帽香。
风紧春寒哪可敌,身闲书漏不胜长。
浩歌陌上君无怪,世谱推原自楚狂。
诗后还有一句小注:“辛幼安每欲为予筑舍,予辞之,乃止。”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辛弃疾跟陆游是好朋友,他见陆游住的房子太简陋,于是想资助一笔钱,帮老朋友盖一所新房子,陆游谢绝了他的好意。
写这首诗的时候,陆游已经八十多岁,辛弃疾已经六十多岁,俩人都已经退休,闲着无事,经常在一块儿喝酒聊天。
通过闲聊,陆游得知辛弃疾帮朋友办了不少事,花了不少钱。比如说大哲学家朱熹有一学生,得了很严重的眼病,没钱医治,辛弃疾听说后,自告奋勇请来名医给他看病。再比如说一位名叫杜旃的朋友想在山中买地隐居,钱不够,请辛弃疾帮忙,辛弃疾为他买了地皮。还有一位读书人名叫刘宰,跟陆游的第七个儿子陆子遹是忘年交,缺钱了,通过陆子遹求辛弃疾帮忙,辛弃疾慷慨解囊,一次性送他50两黄金!
由此可见,辛弃疾非常热心,非常豪爽,急朋友之所急,想朋友之所想,即便说不上为朋友两肋插刀,也能说得上为朋友掏空钱包,就像水泊梁山坐第一把金交椅的那个“及时雨”宋江一样。
辛弃疾为何不差钱
在任时每月48万元,退休后每月2.5万元
要想为朋友掏空钱包,首先钱包里得有钱,宋江身为刀笔小吏,其钱财主要靠贪污得来,辛弃疾的钱则主要来自合法收入。
辛弃疾退休之前屡任高官,既做过高级法院院长兼公安厅厅长(提刑),也做过省长兼军区司令(安抚使)。由于宋朝实行高薪养廉,高级干部可以拿到非常丰厚的工资、补贴、职田、奖金以及朝廷的巨额赏赐。以他任浙东安抚使时为例,每月基本工资6万文,职位补贴5万文,公务接待费(时称“公使钱”,这笔钱可以由地方长官自由支配)13万文,粮食补贴50石,职田200亩,另外每年冬夏两季又有固定发放的布匹和丝绸,每逢冬至、寒食和春节还有定期赏赐。将以上所有进项加一块儿,平均每月至少有600万文的合法收入。当时一文钱的购买力大约相当于现在八分钱(参见王仲荦《金泥玉屑丛考》,中华书局1998年8月版),故此辛弃疾在浙东安抚使任上每月收入折合人民币48万元!
事实上,就算在退休以后,辛弃疾仍然享受着优厚的待遇和丰厚的薪水。
据《宋史·辛弃疾传》,辛弃疾在宋宁宗庆元年间“守龙图阁待制致仕”。致仕就是退休,虽然说退休了,朝廷还为他保留了一个“龙图阁待制”的职位。为什么要保留这个职位呢?一是对他在任时的工作成绩进行肯定,再就是为了按照这个职位的工资标准给他发放退休金。
按照宋宁宗在位时的规定,龙图阁待制每月基本工资12万文,职务工资15万文,餐补3万文,另外每年还能领到25匹丝绸和25石大米。当时一匹丝绸价值6000文,一石大米价值1700文(参见《宋会要辑稿·食货志》),25匹丝绸折合15万文,25石大米折合4万文,两者相加共19万文。将这19万文分摊到一年12个月当中,每月平均1.6万文。再加上12万文的基本工资、15万文的职务工资、3万文的餐补,则辛弃疾退休之后每月仍有31.6万文的收入,如果仍然按照一文钱相当于八分钱计算,共折合人民币2.5万元。
在任时每月48万元,退休后每月2.5万元,辛弃疾的收入似乎下降得厉害。实则不然,由于连年战争,南宋朝廷为激励士气,对立过军功的退休干部予以特别优待,在任时发放的职田并不收回,同时除公使钱之外的所有俸禄一律按照在职时的标准发放(宋宁宗诏令:“致仕官有战功者,例给全俸。”),而辛弃疾早年在镇江打退过金兵,在江西平定过叛乱,战功赫赫,理应享受在职时的待遇。由此推断,他退休后的收入可能仍在每月几十万元左右。
退一步讲,即便朝廷并不兑现承诺,不按在职时的标准给辛弃疾发退休金,他至少也能享受到“龙图阁待制”这一“致仕职位”所带来的好处。换句话说,他退休后的月收入无论如何不会低于2.5万元。每月2.5万当然不是巨款,可是养家糊口足够了吧?况且他在职时收入那么高,稍微留下点儿积蓄,就足以用来帮助朋友、扶危济困,成就他的“及时雨”称号。
宋朝退休金如何从无到有
为精简机构,诱导官员尽快退休,退休金制度得以普及
辛弃疾应该感到庆幸,庆幸自己生在了退休金丰厚的时代,假如他生在宋朝初年,其晚年生活决不会如此宽裕。
叶梦得《石林燕语》云:“唐致仕官非有特敕,例不给俸,国初因循唐制,至真宗乃始诏致仕官特给一半料钱。”唐朝官员退休以后,工资一般都会停发,除非该官员在任时做出的贡献特别突出,或者特别受皇帝宠幸,还有可能拿到一点点退休补贴,而绝大多数官员一退休就没钱了,朝廷不会再为其支付一分钱俸禄。北宋初年继承了唐朝惯例,也不给退休官员发工资,直到宋真宗即位,才定下一条发放退休金的制度,而且是按照在职时的工资标准减半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