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4月24日电(记者谭畅 谭剑)近日,一条网帖以图文形式披露,湖南省临澧县一污染企业门口挂着“临澧县公安局重点企业保护单位”门牌。临澧县公安局负责人24日告诉记者,这一门牌系企业主自制,公安部门已于23日摘下门牌,正会同法制部门研究对这家企业的处罚办法。
据网帖描述,临澧县富达养殖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10月。自开办以来,当地的农田陆续遭遇污染,数百亩粮田几乎无法耕种。帖中的图片显示,临近水库中有大量的死鱼漂浮在水面,企业排水口外的水面堆积起层层白沫。在企业的大门外,一块写有“临澧县公安局重点企业保护单位”的门牌与企业名称并排挂置。
临澧县副县长、公安局长毛世秋24日向记者确认,富达养殖专业合作社门口确实曾挂有“临澧县公安局重点企业保护单位”的门牌,但这块门牌是企业主自制后挂上的,并没有通过任何一级公安部门许可。临澧县公安部门已于23日摘下这块门牌。
“他们企业因污染问题遭到老百姓非议和指责后,企业有点担心,就想搞一块公安局的牌子看镇不镇得住。没有通过公安机关,就自己做了一块牌子挂上。”毛世秋表示,临澧县公安机关对任何企业一视同仁,没有“重点保护”和“非重点保护”之分。
毛世秋表示,临澧县公安部门正在进行有关取证工作,并会同当地法制部门对企业主自制“公安局重点企业保护”门牌一事进行研究,将依据相关行政法规对这家企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