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全省见义勇为表彰大会上,平利县段全波、张金龙二人,作为安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代表,同全省其他19名受奖人员一起,被省政府授予“陕西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5万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祝列克、副省长、公安厅长杜航伟出席表彰大会,为受奖者颁发了奖章、荣誉证书和奖金。
段全波,男,37岁,系平利县委组织部干部。2014年3月9日下午五时许,他和几个同学在琵琶岛上游玩,远处忽然传来“救命”的呼喊,他循着声音飞奔过去,只见一名小孩的头在水塘中一沉一浮,双手拼命挣扎。面对此情此景,段全波连鞋裤也顾不得脱,一个箭步跳入了池塘,一把抓住了落水儿童。由于池塘很深,底部全是淤泥,加之池塘边是一个斜坡,无法站稳,很快两人一起滑向了深水区,眼看水就要淹到脖子,情急之中,略识水性的他一手紧紧抓住孩子,一手拼命拔水,借助水的作用力,让身体尽量倒靠向岸边浅水区,慢慢踩实了脚,小心挪动着身体,终于把小孩救上了岸。事后,小孩的家人多次要表示酬谢,都被他婉言谢绝了。面对知情人的夸赞,段全波也十分腼腆,“我不能见死不救,别人看见了也会这么做的,只是碰巧让我遇见了。”
张金龙,男,1992年11月出生,家住平利县大贵镇嘉峪寺村团结组。2014年7月23日,他和表哥张浩在黄洋河边散步时,看到距离自己几十米远的河面,有一个人被洪水冲走,随着大浪上下起伏,时隐时现。关键时刻,他毫不犹豫,一边叫表哥打电话报警,一边迅速扑向河中,向落水者游去。尽管他水性不错,但在汹涌激流中人的力量显得十分渺小,洪水中夹杂着大量的泥沙、柴木,随时有被柴草缠绕、裹挟、覆盖的危险。危急关头,张金龙拼命抓住了落水者的手,在呛了几口水后,用尽最后的力气,幸运的抓住了岸边的树枝,将落水者成功救起。被救者是当地一名13岁的少年,当时在河里洗澡,被上游突然暴涨的洪水冲走。事后,被救少年一家提出要感谢他,被他一口拒绝,他说:“当时那种生命危急关头,放谁都不会坐视不理,我不要什么感谢。”作为一名社会青年,张金龙一贯热心快肠,爱做好事,还积极参加村内治安联防、矛盾化解等活动,受到邻里乡亲好评。对省上这次表彰,他感到非常意外,也有几分欣慰,奖给他的5万元钱,他准备用于到北京学美容美发,有了一技之长将来再回到家乡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