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发文质疑
故意偷换概念还是“包装正在替换”
我国最新颁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产品标识“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奶业专家王丁棉认为,“牛奶”两字很大,“调制乳”的概念很小,显然是在玩文字游戏,“就像自行车不能叫车一样,不是所有的乳制品都能叫牛奶。”他介绍,新标准出台至今,国内仅有十家左右的乳企会在包装显著位置标明“调制乳”和“复原乳”,其他企业有些遮遮掩掩,还是因为抱有一定的侥幸心理,实际上弱化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对此,蒙牛集团相关人士回应记者时表示,该公司的调制乳产品均在产品包装上有明确标识,同时自7月份开始,已经对相关产品的包装陆续进行了强化调制乳标识的改进,短期内在市场上尚有一些新旧包装共存的现象。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乳企内部人士坦言:“严格意义上讲,这样做虽然并不违规,但的确是打了个‘擦边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