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杜鹃)2014年12月30日,陕西省纪委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执纪监督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廉洁过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节日腐败”问题。
通知指出,根据中央和省委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要严格执行各项廉洁过节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务必把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要求落到实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节日不正之风,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对《通知》所列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尤其是对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的领导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喜庆敛财、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等八类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廉洁过节专项行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同不良风气作斗争。省纪委将在元旦、春节期间适时派出暗访组,对各市(区)和省直各部门单位廉洁过节情况明察暗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