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知名艺人柳岩诉西安一家医院肖像权纠纷一案后,今年4月份,新城区法院再次受理台湾艺人林心如诉该医院的肖像权纠纷案。昨日记者获悉,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涉事医院同意终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林心如3万元精神损失费。
西安一家医院在其主办经营的网站中,将曾主演《还珠格格》等多部知名影视作品的演员林心如的肖像,擅自用于关于“治疗腋臭”私密治疗项目的宣传配图进行商业宣传。2015年4月,林心如将该医院起诉到新城区人民法院,诉状中,林心如认为,被告的行为商业属性明显,严重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其作为公众人物多年来一直将维护个人健康形象作为工作重点之一,被告的上述行为致使她蒙受很多误解,给她造成了一定的经济及精神损失。要求该医院断开涉嫌侵权页面链接、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0.5万元。
记者获悉,新城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及时向被告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通过法官的工作,被告也认识到擅自使用原告肖像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表示愿与原告积极协商解决。
昨日记者得知,经过法官多次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医院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原告3万元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