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 (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今年中央三令五申,要坚决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节、国庆节。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为了给顾客提供“报销便利”,很多商家都可以给购买月饼的消费者提供“文具”、“办公用品”等发票,月饼摇身一变竟然成了“办公用品”。
在西安市电子正街上的民生购物广场,记者看到琳琅满目的月饼被摆在了显著位置。月饼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在他们这里购买月饼,发票商品名可以不写月饼。
记者:“买月饼可以开成什么样的?”
商场月饼销售人员:“可以开文体用品,办公用品都可以。”
一位月饼销售人员说,为方便顾客,商场一直都默认这样的开票方式。只要顾客有需求,到一楼的服务台和工作人员说一声,就可以将月饼更换品名开发票。
商场月饼销售人员:“您不开成月饼也行,可以开,不开成月饼可以。开的时候你要说清楚。”
记者:“名目可以变?”
商场月饼销售人员:“这样子做过,今年应该没有变。”
记者:“去年就这样子的?”
商场月饼销售人员:“对,去年就这样做。”
真的有这样的事吗?随后,记者来到了商场的服务台,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普通发票大类开具范围”。记者看到了包括奖品、宣传用品、办公用品等近60类品名,也就是说只要是商场有卖的,都可以开成月饼消费发票。
记者:“能开成什么的?”
商场服务台工作人员:“这上面有的。”
记者:“开办公用品的多不多?”
商场服务台工作人员:“多,看你要怎么开了,啥名目都可以。”
同样,在西安电子商场附近的人人乐超市,服务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他们这里买月饼后,同样可以开具类别为办公用品、洗涤用品、日用品、文具的发票。
商场服务台工作人员:“买的月饼有开食品的(发票),要看你们单位,到底是接受哪一种。”
商场月饼销售人员:“我开的那几个,都是别的。”
记者:“都是劳保、洗涤?”
商场月饼销售人员:“嗯,基本上都是单位买,中秋送礼的。”
明明购买的是月饼,可摇身一变月饼就变成了“办公用品”。商家这种不自律的行为,不是正给公款送礼提供了可乘之机吗?记者了解到,这种变更品名开发票的行为,也违反了我国《发票管理办法》。
陕西耿民律师事务所耿华:“像他这种开发票,变更项目名称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有权对开发票的单位或者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如果个人拿着这个违规开的发票,它不能做凭证,单位和个人是有权拒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