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芳 记者赵蕾)为认真做好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保障排查工作质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转发了住建部《关于印发<城镇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城镇房屋结构安全排查工作,保障房屋结构安全。
《通知》规定,房屋结构安全排查应分场址安全排查、地基基础安全排查和上部结构安全排查三部分依次进行,给出危险、潜在危险和暂无危险的结论。危险房屋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潜在危险房屋须由专业技术机构和人员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暂无危险房屋可继续正常使用。
针对房屋上部结构安全排查,《通知》明确提出,对于无正当手续,私自搭建、加层的违章违规建筑,不管现状如何一律划为危险房屋,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进行处理。同时多层砌体房屋、钢筋混凝土房屋、钢屋架或网架结构、木骨架房屋等类型的房屋也应按照相应标准进行鉴定。